海峡导报讯 (通讯员 许林彬 肖燕娥 记者 沈华铃)诏安县的“土牙医”赵某松在两次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下,竟然继续非法行医。昨日,诏安县公安局将赵某松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移送诏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年31岁的赵某松是诏安县太平镇太平人,初中辍学后,他学习牙科诊疗,但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是,2010年6月,赵某松就私自开了诊所。
2010年8月19日与2012年5月15日,赵某松的诊所因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先后被诏安县卫生局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两次被罚款4000元。但是,赵某松“关门开店”,继续秘密行医,今年6月,诏安县卫生局第三次对他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9月2日,诏安县检察院在对诏安县卫生局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时,发现了赵某松三次被行政处罚的情况,检察官意识到赵某松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于是将该线索移交给公安局。
据办案人员介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明知非法行医会危害患者生命安全,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二次行政处罚后,仍无证行医,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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