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提供:微信用户 风铃 文章整理:诏安集合网 包子巍 法律指导:朝华律师事务所 高炜峰 ------------
昨日凌晨四点五十四分,诏安集合网微信用户“风铃”向我们发来一段嘈杂的音频信息。风铃是武夷名仕园的业主,嘈杂的声音是来自华林怡景二期,她向我们反映称该楼盘的施工现场刺眼的大灯通宵开着,施工车辆进进出出的声音整晚响彻不停,令她无法入睡。 风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施工扰民的问题,向开发商通告合理施工时间 律师解答:
其反映的情况属于灯光和噪声污染。 根据我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 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位网友所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一、与施工方协商解决; 二、向城建执法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投诉,要求施工方停止夜间施工和关闭影响居民休息的灯光的行为;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施工方停止侵害居民休息权的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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