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家和万事兴,可是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一名女子却不幸身亡于家中,而嫌疑人竟然是自己最亲的人。
9月7日,李女士突然接到电话,说自己最小的妹妹李燕萍在她婆婆家突然死亡了,这让她感觉万分的震惊。今天,记者就来到事发的渭南市蒲城县桥陵镇叶李村。 李女士:“她婆婆说,你妹妹昨天晚上喝农药死了,喝那个无色无味的药。”
听到妹妹死亡的消息,李女士赶紧和哥哥赶到妹妹的家,发现婆家竟然已经开始准备妹妹的后事了。 李女士:“把寿衣都给穿上了,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在凳子上放着呢。”
婆家如此快速的准备后事,让李女士兄妹觉得相当蹊跷,仔细一看发现了问题。 李女士:“我都不相信我妹喝农药,一看现场,肯定是打死的!胸部肋骨骨折,内脏有出血,两条腿上全是青的,一条腿有像烙铁烙的一样12处伤,另一条腿有14处伤。额头有伤,脸乌青,嘴巴烂得不成样子,人的脚趾头是圆的,她的脚趾头一半都没有了,法医说是地上拉的,磨掉的。”
妹妹的惨死,让兄妹几个相当难过,那么是谁会下这么狠的手呢?
随后,记者来到了死者李燕萍的家,李燕萍今年29岁,还有一个6岁的女儿,平常和丈夫以及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事发之后,她的丈夫以及婆婆都被警方带走了。现在家里就剩公公一个人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蒲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记者了解到,李燕萍死亡一案他们正在侦办 ,具体细节不便透露,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李燕萍在死前曾经遭受过她的丈夫以及婆婆的殴打。目前,她婆婆路某、丈夫马某已经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目前关押在蒲城县看守所。 死者公公:“解剖的时候我去看了一眼,把儿媳妇腿打的又青又肿,我一看,把我看得两腿发软。” 记者:“谁打的?儿子打的还是你老婆打的?” 死者公公:“我在家的话就不会打成那样子,我当时没在,不知道。” 李女士:“我妹妹嫁到他家,没想到他们会把她打成那样。”
律师:“以故意伤害罪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伤情的不同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法律后果。”
家庭暴力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请曾经或正在遭受暴力的人勇敢面对, 借助法律、社会的力量对家暴说“不”!
《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家暴不再属于“家务事”
2016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反家暴法》的亮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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