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扶贫领域精准监督,持续形成有力震慑,日前,漳州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01 诏安县太平镇新楼村违规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6年8月,太平镇新楼村党支部书记张镇乾、村委会主任张松全、村党支部委员张全金、村干部张福顺、太平镇建设所干事徐庆忠,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调查和审核,导致2016年度违规发放2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计18776元。其中1户系小学教师张瑞治,违规领取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9388元。2017年3月,张松全受到停职处理,张福顺受到免职处理;2017年5月,张瑞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6月,徐庆忠、张镇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全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2 平和县九峰镇平等村骗取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2013年4月间,时任九峰镇平等村村委会主任朱洪钊未经村集体评议,私自决定将不符合条件的朱喟然等10户村民向上申报造福工程补助。村党支部书记曾庆龙得知此事后虽有提出异议,但没有及时制止,并与朱洪钊通过伪造10户村民建设新房的虚假照片等手段,骗取补助款120500元。其中,朱洪钊、曾庆龙各分得69000元、5000元。2017年3月,朱洪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曾庆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村挂村领导、九峰镇司法所所长朱上海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朱上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云霄县火田镇高田村骗取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2013-2014年间,时任火田镇高田村村委会委员许耀宗,村党支部委员林荣耀、林江计,利用协助县扶贫办从事造福工程对象材料申报、参与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便利,分别骗取造福工程补助款12000元、12000元、21000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8月,许耀宗、林荣耀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林江计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04 南靖县南坑镇主任科员张加福违规为其母亲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4年上半年间和2016年上半年间,时任南靖县船场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张加福在明知其母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向南坑镇南高村党支部书记张炳林打招呼,要求将其母亲纳入南高村低保对象,并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款计4212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张加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炳林被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对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的严惩不贷,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来源:漳州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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