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小编就跟各位漳州的小伙伴说过啦, 今后,漳州市民到漳州动车站接出站旅客, 将改为走地面一层出站口通道! 今日,相关部门发布通告! 最新的通行路线图也出炉了! 通告
为了方便旅客到站后乘车,现动车站广场开通到达层候客区,为规范使用,合理分流,厦门铁路公安处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和漳州铁路公安派出所现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到达层限7座以下小汽车通行。(出租车除外)
二、进入到达层车辆须按指示线停放在指定区域内。
三、所有进入到到达层车辆限8分钟内驶离。
四、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禁止驶入到达层车辆通行区域。
五、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本规定至2017年8月21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通行路线图
据悉,试行阶段,车辆在接客通道不得滞留超过8分钟。
送客还是原来的二楼出发层通道,实行“上进下出”的模式,此举将解决动车站长期交通拥堵的问题。
此外,动车站周边停车场收费标准也有所调整,保障动车站交通秩序的顺畅,及时疏导临时停放车辆,优化配置有限的车位资源。
一、地下停车场:
1、小、中型车辆(含8吨及以下的货车和含24座及以下的客车)停放30分钟以上8小时以内收费5元\辆·次,超过8小时重新计费(以8小时为计费时长)。
2、两轮摩托车(含二轮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2元\辆·次,停车超过夜间12点重新计费。
二、地面停车场:
1、小、中型车辆(含8吨及以下的货车和含24座以下的客车)停放30分钟以上8小时以内收费4元\辆·次,超8小时重新计费(以8小时为计费时长)。
2、大型车辆(8吨以上的货车和24座以上的客车)停放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收费标准为10元\辆·次,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3、两轮摩托车(含二轮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1元\辆·次,停车超过夜间12点重新计费。
三、停车时间半小时以内(含半小时)免费。
(本通知自2017年7月20日起执行,至2018年7月19日止,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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