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视剧的时候,剧中有孩子走失了,家人找到派出所报警,剧中的民警可能会回答:“再回家找找吧,人丢了24小时才可立案。”
近日,南京的严女士在路上发现一名走失的3岁男孩,不过将孩子交给民警后,民警却没查到相关报警记录。岁数小加上口音重,民警无法从男孩口中获得有效的信息。
等民警找到孩子的父母时,孩子的母亲说,她以为要丢失24小时才能报警。因夫妻俩在工地打工,当天把孩子托给他舅舅照看,一没留意孩子自己跑了出来。
孩子走失超过24小时,才可以报案,这个说法是真的吗?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所以家长们注意了! “孩子走失超24小时才能报警”的说法是错误的! 要立即报警! 立即报警! 立即报警! 另外,警方还提醒家长,暑期孩子走失的情况易发生,除了在孩子走失时立即报警之外,家长还可以提前做好以下两点,来协助警方掌握孩子的特征:
1、暑期带孩子外出,可以给孩子穿上颜色鲜亮的衣服、鞋子,出门前给孩子拍张照片。 2、家长可以将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写在卡片上,塞进孩子的口袋。
诏安的家长朋友们需注意 看完扩散给你身边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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