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诏安县农村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3400元提高至3930元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工作,诏安县的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3400元提高到3930元,相应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至290元/月。从2017年1月起发放。
这是从日前下发的《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诏政办〔2017〕9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通知》指出,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3400元提高到3930元,人均补助水平从246元/月提高到290元/月,即每人每月提高44元。提标后增加的资金由县财政负责,从2017年1月份起执行。《通知》要求,县民政部门要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由县财政局将所需提标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县民政局,县民政局通过社会化发放,将提高标准的资金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的银行账户,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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