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安委会发文通报对今年龙海“2·6”、诏安“2·13”渔船涉险事故,以及颜厝镇、长桥镇、长运集团旅游分公司等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通报显示,今年龙海“2·6”、诏安“2·13”渔船涉险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分别作书面检讨,并受党纪、政纪处分及效能问责。
龙海市颜厝镇、漳浦县长桥镇“百日行动”力度不大、工作推动缓慢,相关责任人、单位分别作书面检讨,并受通报批评、效能问责及诫勉教育。
长运集团旅游分公司因驾驶员行车中接听电话等问题,公司领导班子及安全管理员扣除年度绩效奖励10%,当事责任人作深刻检讨,并受经济处罚、禁驾7天。
通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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