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驾考制度改革的文件要求,根据漳州市的具体实际,支队决定,自2016年11月9日起,将小型汽车(C1、C2)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工作下放龙海、诏安交警大队车管所。
2016年11月9日起,龙海、诏安各驾培机构的驾考学员,在参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并合格的情况下,须预约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后参加不少于半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领证宣誓仪式,由交警大队车管所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具体流程如下: 1、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公布的考试计划,自行登录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约考。 2、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缴交考试费、制证费,并按照考试预约系统的短信提示,按时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理论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按照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的组织,当天参加不少于半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领证宣誓。 4、驾培机构按业务工作要求,当即向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提交学员驾培驾考的档案材料,大队车管所进行审核归档、制证。 5、当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向参加完教育和宣誓的学员颁发机动车驾驶证。 为做好衔接工作,特强调以下四点: 1、从2016年11月9日起,龙海、诏安各驾培机构的学员,一律自行登录互联网约考平台预约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并按上述流程进行。 本通知发布之前,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已交费、仍未参加考试的学员, 2016年11月9日起,也一律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并按上述流程进行。 2、各驾培机构须事先将拟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学员档案整理完毕,在考试当天,由业务员带至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在学员考试合格和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领证宣誓后,将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成绩单及接受教育凭证材料一并放入学员档案,提交大队车管所审核归档、制证。 3、龙海、诏安各驾培机构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个教练员和学员,严格按要求进行预约和考试。11月9日起,支队长泰考场将不接受龙海、诏安各驾培机构学员的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4、程序和方法与长泰考场一致,如有疑问,请联系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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