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7日讯 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和管理,落实专项整治制度建设工作,制定《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制度》,保障反贪工作的规范化……近年来,诏安县检察院反贪局通过发挥反贪侦查职能,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该院不断推动的反贪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以来,该院反贪局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42件;自行发现并独立查办案件9件13人,上级院指定管辖案件3件3人,涉案金额约368万元。
拓宽打击领域
查堵监管漏洞
2015年3月的一天,诏安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林晨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办公室,仔细查阅全国各地有关反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例分析。
这时候,一条新闻吸引了他的目光:福建某地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办了一起利用从事国家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便利,非法骗取国家补贴款的案件。联想到诏安本地也开展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性放映,加上这一领域缺少相应的监督,林晨立即召集全局干警学习这个案例,研究侦查方向。
当日下午,按照程序办理好初查手续,该局干警从诏安县广电局调取来该县农村公益性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材料。果然,干警在翻阅电影回执单时发现,一部分电影场次中多了空白回执单,其他组同事也发现了相同的情况。经分析发现,该公益工程某片区负责人许某有利用多盖一份空白回执单,用于向上级部门虚报冒领国家公益电影专项补贴款的重大嫌疑。之后,在强大的讯问攻势和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许某对其非法骗取国家补贴款共计2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了有效监督文化领域的职务犯罪,该院从日常办案的经验出发,向诏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发去《检察建议》。有针对性地指出文化领域监管中存在的漏洞,提出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建议,做到打击和预防双管齐下。
2015年以来,该局共查处文化领域职务犯罪2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30万元。
深入民生领域
加大查控力度
“对我们这些农民来说,种粮补贴款是我们除了水稻收成外唯一的经济来源。但这几年,村里总是拖着不发或者晚发……希望反贪局能够到我们村调查落实,为我们农民做主……”近期,一封来自诏安县四都镇某村村民联名的举报信引起了诏安县检察院的注意。
“国家出台了种种惠农政策,为的就是让农民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如果举报信的内容属实,那就是有人罔顾党纪国法,损害群众利益。这种恶劣行为必须严肃彻查。”随着林晨一声令下,该局干警立即组织进行调查。
经过集体开会研究讨论,该局分两组对该举报信内容进行调查。一组由何明发教导员带队,调取该村财务凭证,调查该村种粮综合直接补贴款、种粮补贴款的使用情况;另一组由林建伟副局长带队,下村向农户了解粮补款的领取情况。经过几天调查,在确定李某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后,该局立即进行传唤询问。在大量的人证、书证面前,李某对其利用职便挪用补贴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之后,该院以该案为突破口,细查深挖,深入调查该村财务状况,迅速侦破了村委会主任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人民政府对“普九”教育负债进行清查、核实的过程中挪用公款一案。
近年来,诏安县检察院反贪局一直以农村涉农惠农案件侦查为主战场,通过深入乡村、企业走访调查,掌握群众反映的有关线索,深入查办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处,切实维护了当地群众利益,也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专款专项资金的保管使用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促进作用。
整治官场歪风
确保队伍正气
“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买官卖官之祸,不仅在于败坏官场风气,严重者还将对地方经济、社会构成恶劣影响。
2013年底,诏安县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县桥东镇原党委书记沈某涉嫌受贿重大案件。经过半年多的深入侦查,该院于2014年7月依法对沈某以涉嫌受贿罪起诉。同时,在查办过程中,办案检察干警还发现个别村干部给沈某好处费的行为。“卖乌纱的倒了,买乌纱的也不能站着,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 在案件研究会上,林晨对办案干警下达指示。2015年初,该局又以行贿罪对吴某、沈某立案侦查。
该局坚持严肃查办为谋取职务调整或晋升而贿赂他人或收受贿赂的职务犯罪。无论买官、卖官,一律严格依法查处,为维护干部队伍的风清正气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该院反贪局全体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承诺。这是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反贪队伍,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安全的统一,让该局反贪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了公正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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